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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居五咏其四买宅》

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
东家欲迁去,余积尚可捐。
一费岂不病,百口傥获安。
田家伐榆枣,赋役输缗钱。
长大可双栋,琐细堪尺椽。
生理付儿曹,老幸食且眠。

作者介绍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爲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爲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爲河南推官,歷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爲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復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復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謚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爲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作品评述

《闭居五咏其四买宅》是苏辙的一首宋代诗词。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
东家欲迁去,余积尚可捐。
一费岂不病,百口傥获安。
田家伐榆枣,赋役输缗钱。
长大可双栋,琐细堪尺椽。
生理付儿曹,老幸食且眠。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苏辙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状态。诗人老了,一直没有自己的住处,他的子弟们劝他买房子。然而,他的东家打算迁走,所以他决定将积蓄捐出来。虽然花费会有些痛苦,但是能够让百口之家得到安定。他提到田家砍伐榆枣树,缴纳赋税,输送钱财。他希望能有一个宽敞的房子,即使是琐碎的细节也能容纳下。他将生活的琐事托付给儿子,老了之后能够吃饱饭,安心入眠。

赏析:
这首诗词表达了苏辙的隐居心情和对家园的渴望。诗人年老,但一直没有自己的住处,这体现了他隐逸的生活态度。他并不追求富贵,愿意将积蓄捐出来,为百口之家创造安定和幸福。他对自然环境的关注也可见一斑,提到田家伐树和缴纳赋税。诗中渴望拥有一个宽敞的房子,展示了他对舒适居住环境的向往。最后,他将琐碎的生活琐事交给儿子,体现了他对家庭的责任和对晚年生活的简朴期望。

这首诗词展示了苏辙隐居生活的态度和对家庭温暖的向往,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作者对隐逸生活和家园的情感。同时,诗中也透露出对社会现象的关注,对自然环境的关心,以及对家庭和人生的思考。整体而言,这首诗词流露出深深的人情味和哲理意蕴,值得品味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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