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颁布

    拼音:bān bù,注音:ㄅㄢ ㄅㄨˋ,词性:动词,更新时间:2024-09-16 12:13:34
    近义词: 发布 宣布 颁发

    简解

    ◎ 颁布 bān bù
    [issue;promulgate] 公布[法令、条例等]。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详解

    亦作“ 颁佈 ”。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宋 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水浒传》第七一回:“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见“ 颁布 ”。

  • 亲操井臼

    指亲自料理家务。

  • 财大气粗

    ①指富有财产,气派不凡。②指仗着钱财多而气势凌人。

  • 四方辐辏

    比喻四方的人才或货物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毂上那样汇集到一处◇引申为从各方聚集的意思。

  • 堆金叠玉

    形容财富极多。

  • 意兴索然

    索然全无,空尽。兴致全无。形容一点兴致也没有。亦作兴致索然”。

  • 遗臭无穷

    指坏名声永远流传下去,而无穷尽之日。

版权所有©字词句100   网站地图 陇ICP备20230001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