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简称“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正部级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与著作权管理工作。2013年,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新闻出版总署。现已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