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义,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6月,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共崇左市龙州县委副书记(挂任)、副县长刘加义受贿、贪污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