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辩》包括《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6篇。胡适认为,“故”与“法”是《墨经》中极为重要的两个概念。另外,其中的“三表法”也为后人所称道:“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