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丘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5号)和中共安丘市委、安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安丘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安发〔2010〕6号),设立安丘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