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主义,“认识主义”、“预见主义”和“观念主义”的对称。又称“意欲主义'“意思主义”。是指西方刑法学者关于故意成立问题的学说之一。主张行为人对犯罪构成的事实有认识,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成立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