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连特委】1948年11月20日,鲁中南行署转山东省政府命令:划原新浦、海州、连云港、云台山地区为“新海连特区”,设行政专员公署,成立新海连警备司令部。12月12日,华东局决定成立中共新海连特区委员会,简称“新海连特委”。谷牧任书记,李云鹤、张洪涛等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