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卫生局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 16号)和《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10]8号),设立市卫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