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维也纳模式”,是200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救助匈牙利、罗马尼亚、拉脱维亚和塞尔维亚等中东欧国家时采用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债权银行以自愿的方式,买入出事国家的新债务,但不要求额外的风险溢价,等于变相让债务延期,结果证明十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