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老厂乡罗柴冲党总支原书记罗开荣、村委会主任普生参与均分低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罗开荣、普生等人违反使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参与并放任罗柴冲村委会10个小组将本村低保户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436997元,按户均分给本村村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罗开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普生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