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规划局主要职责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4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O]2号),设立聊城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