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荔湾区委办公室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办〔2009〕17号),设立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区版权局、区旅游局牌子,简称区文化广电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