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司法行政工作调查和理论研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党内纪律监督任务,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的组织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负责全县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