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理专员是港英政府委任监管银行业的官员。根据1964年《银行业条例》的规定,政府委任银行监理专员,负责银行业的监管工作,银行监理专员的办公机构是银行业监理处。1986年 《银行业条例》赋予银监专员更大的权力对银行业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