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补江总白猿传

  梁大同未,遣平南将军蔺钦南征,至桂林,破李师古、陈彻。别将欧阳纥!”

  略地至长乐,悉平诸洞,罙入深阻。屹妻纤白,甚美。其部人曰:“将军何为挈丽入经此?地有神,善窃少女,而美者尤所难免,宜谨护之。”

  屹甚疑惧,夜勒兵环甚庐,匿妇密室中,谨闭甚固,而以女奴十余伺守之。

  尔夕,阴风晦黑,至五更,寂然无闻。守者怠而假寐,忽若有物惊悟者,即己失妻矣。关扃如故,莫知所出。出门山险,咫尺迷闷,不可寻逐。迨明,绝无其迹。绝大愤痛,誓不徒还。因辞疾,驻其军,日往四遐,即深凌险以索之。

  既逾月,忽于百里之外丛筱上,得其妻绣履一双。虽浸雨濡,犹可辨识。纥尤凄悼,求之益坚。选壮士三十人,持兵负粮,岩栖野食。又旬余,远所舍约二百里,南望一山,葱秀迥出,至其下,有深溪环之,乃编木以度。

  绝岩翠竹之间,时见红彩,闻笑语音。们萝引縆,而涉其上,则嘉树列植,间以名花,其下绿芜,丰软如毯。清遇岑寂,杳然殊境。东向石门,有妇人数十,帔服鲜泽,嬉游歌笑,出入其中。见人皆慢视迟立。至则问曰:“何因来此?”

  纥具以对。相视叹曰:“贤妻至此月余矣。今病在床,宜遣视之。”

  入其门,以木为扉。中宽辟若堂者三。四壁设床,悉施锦荐。其妻卧石榻上,重茵累席,珍食盈前。纥就视之。四眸一眸,即疾挥手令去。诸妇人曰:“我等与公之妻,比来久者十年。此神物所居,力能杀人,虽百夫操兵,不能制也。幸其未返,宜速避之。但求美酒两斛,食犬十头,麻数十斤,当相与谋杀之。其来必以正午。后慎勿太早,以十日为期。”

  因促之去。纪亦遽退。

  遂求醇醪与麻犬,如期而往。妇人曰:“彼好酒,往往致醉。醉必骋力,俾吾等以彩练缚手足于床,一踊皆断。尝纫三幅,则力尽不解,今麻隐帛中柬之,度不能矣。遍体皆如铁,唯脐下数寸,常护蔽之,此必不能御兵刃。”

  指其傍一岩曰:“此其食廪,当隐于是,静而伺之。酒置花下,犬散林中,待吾计成,招之即出。”

  如其言,屏气以俟。日晡!”

  有物如匹练白他山下,透至若飞,径入洞中,少选,有美髯丈夫长六尺余,白衣曳杖,拥诸妇人而出。见犬惊视,腾身执之,披裂吮咀,食之致饱。妇人竞以玉杯进酒,谐笑甚欢。

  既饮数斗,则扶之而去,又闻嘻笑之音。良久,妇人出招之,乃持兵而入,见大白猿,缚四足于床头,顾人蹙缩,求脱不得,目光如电。竞兵之,如中铁石。刺其脐下,即饮刃,血射如注。乃大叹咤曰:“此天杀我,岂尔之能?然尔妇已孕,勿杀其子。将逢圣帝,必大其宗。”

  言绝乃死。

  搜其藏,宝器丰积,珍羞盈品,罗列案几。凡人世所珍,靡不充备。名香数斛,宝剑一双。妇人三十辈皆绝其色,久者至十年。云:“色衰必被提去,莫知所置。又捕采唯止其身,更无党类。旦盥洗,著帽,加白抬,被素罗衣,不知寒暑。遍身白毛,长数寸。所居常读木简,字若符篆,了不可识。已,则置石蹬下。晴昼或舞双剑,环身电飞,光圆若月。其饮食无常,喜啖果栗。尤嗜犬,咀而饮其血。日始逾午即帔然而逝,半昼往返数千里,及晚必归,此其常也。所须无不立得。夜就诸床嬲戏,一夕皆周,未尝寐。”

  言语淹详,华旨会利。然其状即猳玃类也。今岁木叶之初,忽怆然曰:“吾为山神所诉,将得死罪。亦求护之于众灵,庶几可免。”

  前月哉生魄,石瞪生火,焚其简书,怅然自失曰:“吾已千岁而无子。今有子,死期至矣。”

  因顾诸女泡澜者久,且曰:“此山复绝,未尝有人至。上高而望不见樵者。下多虎狼怪兽。今能至者,非天假之。何那?”

  纥即取宝玉珍丽及妇人以归,犹有知其家者。纥妻周岁生一子,厥状肖焉!”

  后纥为陈武帝所诛,素与江总善,爱其子聪悟绝人,常留养之,故免于难。及长果文学善书,知名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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