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卷十·巫咸撮要二

  详六亲者,从象而推之。审富贵者,官禄而两说。

  有禄盛者,鳏寡孤独。有官鬼者,残疾夭寿,身如显化。

  自身无气,本性全亏。

  假五行成象,平生窘迫,岂得祖宗之财。显福显盈,因犯别房父母。

  从象论引用为气,化象论天地相停。

  从中有贵有贱,化内有富有贫。

  从中贵显得时,而位列朝中。

  化内成局运,转而成封帝侧。

  从象衰,而至老驱驱。化象伏,而平生禄禄。

  又曰看子平之法,专论财官,以月上财官为紧要。发觉在于日时,要消详于强弱。

  论财官不论格局,论格局不论财官。入格者非富即贵,不入格者非贫即夭。

  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财官不纯。非刑卒,多是九流。

  官怕伤、财怕劫、印绶见财,愈多愈灾。

  伤官见官,原有者重,原无者轻。重者迁徙,轻者刑责。

  年上伤官,父母不全。月上伤官,兄弟不完。

  日上伤官,难为妻妾。时上伤官,子孙无传。

  岁月伤官劫财,生于贫贱之家,或是庶出。

  日时伤官劫财,伤损子孙,主无晚福。

  官煞混杂,为人好色多淫,做事小巧寒贱。有财印者吉,无财印者凶。

  劫财败财,心高下贱,为人贪婪。

  正财月令,勤俭悭吝。柱有劫财,比刃多者,刑父母伤妻妾,不聚财。

  商贾须观落地之财,宰相须看得时正禄。

  七杀枭重,走偏他乡之客。伤官劫财,瞒心负赖之徒。重犯奇仪者贵。重犯亡神者夭。

  七杀宜制,独立为强。鬼中逢官,逼迫太甚。

  明杀合去,五行和气春风。暗杀合来四柱,刑伤害己。煞刃无制,女多产厄,男犯刑名。

  二德无破,女必贤良,男多忠孝。

  财官印食,定显慈祥之德。

  劫伤比枭,难逃寡恶之名。

  冲官无合,乃漂流之徒。坐马落空,是落魄之辈。

  月令逢冲,过房离祖。官印遇偏,庶出孽生。

  干头灭烈,堪嗟伯牛之疾。时日冲刑,难免卜商之泣。六虚临于乙亥,孟浩然徒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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