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卷五·适才

  物有美恶,施用有宜;美不常珍,恶不终弃。紫貂白狐,制以为裘,郁若庆云,皎如荆玉,此毳衣之美也;压菅苍蒯,编以蓑芒,叶微疏系,黯若朽穰,此卉服之恶也。裘蓑虽异,被服实同;美恶虽殊,适用则均。今处绣户洞房,则蓑不如裘,被雪淋雨,则裘不如蓑。以此观之,适才所施,随时成务,各有宜也。

  伏腊合欢,必歌《采菱》,牵石拖舟,则歌嘘与,非无《激楚》之音,然而弃不用者,方引重抽力,不知嘘与之宜也。

  卞庄子之升殷庭也,鸣佩趋跄,温色怡声;及其搏虎,必攘袂鼓肘,瞋目震呼。非不知温颜下气之美,然而不能及者,方格猛兽,不如攘袂之宜也。安陵神童,通国之丽也,八音繁会,使以噭吹囋声而人悦之,则不及瞽师侏儒之美。蛇衔之珠,百代之传宝,以之弹绖,则不如泥丸之劲也。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用之获穗,曾不如钩镰之功也。此四者,美不常珍,恶不终废 用各有宜也。

  昔野人弃子贡之辩,而悦马圉之辞;越王退吹籁之音,而好鄙野之声。非子贡不及马圉,吹籁不若野声,然而美不必合,恶而见珍者,物各有用也。

  水火金木土者,六府异物,而皆有施;规、矩、权、衡、准、绳,六法殊形,而各有任。故伊尹之兴上功也,长胫者使之蹋锸,强脊者使之负土,眇目者使之准绳,伛偻者使之涂地。因事施用,仍便效才,各尽其分而立功焉。

  商歌之士,鸡鸣之客,才各有施,不可弃也。若使宁子结客于孟尝,则未免追军之至,囚系之辱也。若使鸡鸣托于齐桓,必不能光辅于霸道,九合诸侯也。时须过关,莫若鸡鸣;欲隆霸主,莫若商歌。商歌之雅,而鸡鸣之鄙,虽美恶有殊,至于适理排难,其揆一也。

  楚之市偷,天下之大盗,而能却齐军,虽使孙吴用兵,彼必与之拒战,未肯有望风而退也。晋之叔鱼,一国之佞邪也,而能归季孙,虽使甘苏聘说,彼必与之较辩,不至恐慑而逃还也。大盗谗佞,民之殚害,无用之人也,苟有士术,犹能为国兴利除害,矧乃明智炼才,其为大益,岂可弃耶?

  《关雎》兴于鸟,而为《风》之道,美其挚而有别也;《鹿鸣》兴于兽,而为《雅》之端,嘉其得食而相呼也。以夫鸟兽之丑,苟有一善,诗人歌咏,以为美谈,奚况人之有善而可弃乎?

  夫柽柏之断也,大者为之栋梁,小者为之椽桁,直者中绳,曲者中钩,随材所施,未有可弃者,是以君子善能拨士,故无弃人;良匠善能运斤,故无弃材。是以人物交泰,各尽其分而立功焉。诗云: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憔悴。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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