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武器。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
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窑居住,做些本份生涯,何曾明火执仗 ,无非赤手求财。”
有一夜,端被强盗~的抢了进来。★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29回
犹言废寝忘食。形容异常专心、努力。
在大腿和手掌上面。比喻在操纵、控制的范围之内。
臭味气味;相投互相投合。彼此的思想作风、兴趣等相同,很合得来(常指坏的)。
我同谁一起相处。指对志同道合者的寻求。
名声与实际一致。
貂蝉汉代侍从官员帽上的装饰物,旧用作达官贵人的代称。旧指官爵多而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