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法律

    拼音:fǎ lǜ,注音:ㄈㄚˇ ㄌㄩˋ,词性:名词、形容词,更新时间:2024-10-03 07:50:36

    简解

    ◎ 法律 fǎ lǜ
    [law;statute] 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详解

    1. 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一定文字形式,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古代多指刑法、律令,今亦泛指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的各种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等。《庄子·徐无鬼》:“法律之士广治。”《晋书·贾充传》:“今法律既成,始班天下,刑宽禁简,足以克当先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大凡买了贼赃,明知故买的,是与受同科;不知误买的,应该听凭失主备价取赎。这个法律,只怕是走遍地球,都是一样的了。” 巴金 《要不要制订“文艺法”?》:“一个人从事文艺创作活动,只要他不触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就不应该受到干涉。”
    2. 指创作诗文所依据的格式和规律。 明 胡应麟 《诗薮·古体上》:“近体之攻,务先法律。” 清 刘大櫆 《宋运夫时文序》:“閒出其所为文章示余,《诗》《书》之英, 屈 宋 之华,其度凝然,其气勃然,其法律森然,金辉玉洁以自成为一家之言。” 况周颐 《蕙风词话》卷三:“其文章颇有法律,诗则纵横排宕,不尚纤巧织组之习。”
    3. 指道行戒律。 元 吴昌龄 《张天师》第四折:“岂不知 张真人 法律精严,早仗剑都驱在五雷坛内,一个个供下状吐出真情。”

  • 笔伐口诛

    伐声讨,攻打;诛痛斥,责罚。从口头和书面上对坏人坏事进行揭露和声讨。

  • 惹火烧身

    惹引;身本身。引火烧自己。比喻自找麻烦或自找苦吃。

  • 叶落归根

    树叶从树根生发出来,凋落后最终还是回到树根。比喻事物总有一定的归宿。多指作客他乡的人最终要回到本乡。

  • 廉明公正

    廉明清廉,不贪污受贿。不贪污受贿,清明公正。

  • 水泄不透

    形容拥挤或包围的非常严密。同水泄不通”。

  • 不蔓不支

    蔓藤蔓,引伸为蔓延。既不蔓延,也不分支。比喻说话或写文章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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