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高荷与砌平,暂回眼白为君表。
哦诗太瘦真成癖,对酒清狂不碍醒。
健笔纵横那可继,醉歌悲壮亦堪听。
如何借得南烹手,更捣香枨为荐腥。
李弥逊(一○八九~一一五三),字似之,号筠溪居士,又号普现居士,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徽宗大观三年(一一○九)进士,调单州司户。政和四年(一一一四)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八年,擢起居郎,因上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宣和七年(一一二五),知冀州。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召爲卫尉少卿,出知端州。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淮南路转运副使。绍兴二年(一一三二),知饶州。五年,知吉州。七年,迁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八年,试户部侍郎。九年,因反对议和忤秦桧,出知漳州。十年奉祠,归隐福建连江西山。二十三年卒。有《筠溪集》二十四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又《甘露集》(《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八),已佚。《宋史》卷三八二有传。 李弥逊诗,以丁氏八千卷楼藏李鹿山原藏《竹谿先生文集》爲底本(藏南京图书馆)。参校朱彝尊藏明钞本(简称明本,藏上海图书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筠溪集》(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这首诗的中文译文如下:
晚上在东湖亭喝酒,用硕夫的韵律做诗。秋末高高的荷花和平静的湖水,让我不禁回首,为你描绘这美妙的景色。我喜欢写诗,但这种癖好有点让我瘦弱。即使喝醉了酒,也不会妨碍我的清醒。我的笔走得自由自在,写出壮丽悲怆的酒歌。我想学会南方的烹饪技巧,来调制出更香的美食。
这首诗主要描绘了作者在东湖亭喝酒的情景,同时也展现了他对自己诗歌创作的痴迷和追求。诗中写到了秋末高荷和平静的湖水,表现出了美丽的自然景色。作者喜欢写诗,但这种癖好让他显得瘦弱,同时也表现出他对酒的热爱和清醒的态度。他的笔走得自由自在,写出了悲壮的酒歌,展现了他在诗歌创作方面的才华。最后,他表达了想学会南方烹饪技巧的愿望,展现了他对美食的热爱。
这首诗的赏析中,可以看出作者对诗歌创作的热爱和才华,同时也展现了他对美丽自然景色和美食的热爱。诗歌运用了自由自在的笔法和悲壮的酒歌,展现了作者的创作才华和个性。同时,诗歌也表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渴望,展现了他积极向上的心态和人生追求。
三受降城无壅城,贼来杀尽始还营。漠南漠北静如扫,清夜不闻胡马声。
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生碧香罗粉兰香。冷绡缄泪倩谁将。故人何在,烟水隔潇湘。花落燕□春欲老,絮吹思浪日偏长。一些儿事,何处不思量。
当年飓卷地轮移,拄杖东还云与飞。太白岩前绿阴下,相逢无语听催归。
搔首暮云碧,怀人酒浅斟。斟钟心不动,九鼎力能任。夜雨青绫直,人风紫禁深。爱群须引烦,一念帝来临。
湖上秋山翠作堆,湖光千顷漾涟漪。晓云帖水菰蒲冷,正是吴江枫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