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
老伯大人的议论,真是我们佐班中的~。★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三回
伐、矜夸耀。指吹嘘自己的功劳和才能。形容居高自大,恃才傲物。
形容说话从容清楚,吐字清晰,也指严肃认真,毫不苟且或正正经经,合乎规矩。
吞纸充饥,抱犬御寒。形容家贫好学。
指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对付办法。
不以直接的教育方式而进行的教育。指在日常言行中很自然地进行的薰陶。
形形态。形容高兴得失去了常态。